免息配资杠杆公司 华宝沪深300增强A,华宝沪深300增强C: 华宝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分红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10 22:40 点击次数:115
华宝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6 月 22 日
华宝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基金名称
金
基金简称 华宝沪深 300 增强
基金主代码 003876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宝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公告依据 基金基金合同》、《华宝沪深 300 指数增强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6 月 14 日
下属基金的基金代码 003876 007404
下属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宝沪深 300 增强 华宝沪深 300 增强 C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
民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 174,288,827.87 307,293,534.34
位:人民币元)
的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 - -
位: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2.39 2.39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4 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6 月 25 日
除息日 2024 年 6 月 25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6 月 26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确认日为 2024 年 6 月 26 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
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现金红利将按 2024 年 6 月 25 日除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
额将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4 年 6 月
根据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个人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选择红利再投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将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权益登记日当天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处于冻结状态的,以及基金份额在途的(例如已办理转托管
转出,但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其基金份额相应的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
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前未作收益分配方式选
择的投资者适用于现金分红。
和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网站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
的收益分配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收益分配方式为准。凡希望修改
收益分配方式的,请务必在 2024 年 6 月 24 日交易时间结束之前(含该日)办理变更手续。
服中心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本公司网址:www.fs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
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
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